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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对于有形财产,数量是对单位个数、体积、面积、长度、容积、重量等的计量;对于无形...
约定合同数量条款的注意事项是:合同的形式,一般使用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更清晰明确;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即当事人需注意数量是否与约定的一致;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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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今后质量标准问题复杂化,交易双方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就对质量标准作出约定且约定明确。另外,如果合同所涉金额大或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很高的,建议合同双方还要对标的物质量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机构进行明确约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质量条款既可以指导其自身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控制,也可以在出现纠纷时有章可循。 2、质量异议期条款必不可少(1)质量异议期限合理约定质量异议期限的长短,我国民法典未作出具体规定,建议合同当事人可根据标的物的特性就产品内在质量和产品外观质量的异议期限做不同的约定,一般说来,产品外观质量的异议期短于产品内在质量的异议期。 (2)重视质量异议期起算时间的约定合同双方约定了质量异议期限后,往往忘了约定质量异议期起算时间。从本案来看,合同双方事先约定质量异议期起算时间对争议发生后的解决大有裨益。 (3)提出质量异议采用书面形式为妙
签订合同时,约定质量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量要求明确,可参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明确约定不符合质量的违约责任,包括维修、重作、更换、退货等。
首先弄清什么是定金和押金。定金与押金就履行合同而言,就保证意义来说,有一定的相同性,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1:定金在实践中适用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出现在加工承揽,买卖等合同中。 2:在金额上,押金的金额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标的物,而定金一般相当于标的物的百分之几十; 3:押金具有代替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而定金带有一定的违约惩罚性,休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其目的性在于督促双方都履行合同。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们双方还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不等于你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只是没有对押金的详细约定,你还是可以向商场要求退回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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