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认定为职务发明通常是看这个发明是否是当事人在本职工作中进行的,还有就是是否是原单位给当事人的工作任务,并且是在这个工作任务之外进行的发明创...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务发明人与其所在单位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在资本主义国家则表现为雇员和雇主的关系。在专利法中,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为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即职工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问题。原则上,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遵从“合同优于法律”的原则,即有关发明创造成果权归属问题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解决。
1、对于当事人的发明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方式为: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法律依据:《专利法》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二)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