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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您来点实在的,供您参考: 欠条 一、今确认本人和本人之妻尚欠某某某人民币九十万元(¥900,000.00),本人承诺于2012年9月1日前归还,在此期间利息按照年利率20%计算;超过2012年9月1日未归还,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以计至2012年9月1日的本金和利息重新作为本金计算)。 二、本人提供作为本债务的担保。 抵押物最好是房产,车辆,固定资产等,最好办理抵押登记。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因_____手头不便需要资金周转,而向_____借款,共借人民币____元,即______元整,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见证人(签名并按手印)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写明各方主体、欠款原因、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由欠款人签署姓名或盖章。签名和日期一定要准确,金额一定要仔细的核对,避免受到损失。按照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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