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般审查起诉的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
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一般为1个月,可延长半个月。可退侦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9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说明案件比较复杂,公安及检察机关正在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移送后,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半月(包括检察院批准后的延长期限)。但,一个半月后可以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再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又有一个半月的审查期限,期满后,还可以再次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再有一个月的补充期限,再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又有一个半月的审查期限,期满后,不能再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了,因为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1、审查起诉的时间最短为一个月内,最长可以达到6个月,即一个半月的最长起诉期用完之后补充侦查两次,再因改变管辖而重新审查起诉达到一个半月。 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2规定:对于公安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相关部门,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