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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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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租房合同里要有合同当事人的双方的信息; 2、租赁合同要写明标的物。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 3、租赁期限的起算要写清楚。第一种情况,是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起算。 第二种情况,考虑到承租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等因素,或出租方要办理有关报批登记手续,租赁期间的起算时间可约定在几月几日开始或者合同签字后多少日开始。 4、租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要约定好。年租金标准一般是固定的,但也可以双方约定租金按一定比例或一定金额每年递增。租金支付时间,由双方约定,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或按年度支付。 5、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 6、履约保证金。 7、双方应当约定,一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应向对方支付多少违约金,违约金也可以分项约定。
一般来说,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需要订立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其中,涉及租赁合同效力、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维修、保管、转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追索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时的占有使用费、承租期间装修、扩建、抵押、征收拆迁等问题均可依法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以上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具体需要结合相关材料制定详细方案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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