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向纪委交代能否认定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是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
对于在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调查措施后如实交代自己问题的,司法实践中大多都认定为自首。但也不可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不少调查虽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视情况而定。 一是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自首。 二是被传唤人经传唤后怀着侥幸心理,自信侦查机关未掌握其犯罪证据,只是在经讯问后迫于无奈才交待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对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被传唤人能否认定自首,应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自首。 二是被传唤人经传唤后怀着侥幸心理,自信侦查机关未掌握其犯罪证据,只是在经讯问后迫于无奈才交待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相关延伸】 问:构成自首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构成自首必须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是犯罪分子必须主动投案。即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未被发现,或犯罪分子虽被发现,但尚未受到司法机关讯问,传唤或尚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时自动投案的行为,这是构成自首的关键要素。 二是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这是构成自首的本质要素。 三是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1、关于传唤到案能否认定自首的问题,从法律层面上看,电话通知是办案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表现。电话既非口头传唤,也非书面传唤,更不是强制措施,但是电话通知拒不到案,随后就会是传唤、拘传等强制到案措施。并非所有的抓捕都是“警察持枪、破门而入”,电话通知虽不直接表现为暴力,但同样是以国家机器作为后盾的,电话通知对行为人具有一定威慑力,因此,电话通知属于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 2、从办案程序上看,电话通知只是书面传唤的前置程序。根据刑诉法的要求,讯问犯罪嫌疑人要出示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相关文书上签名、按手印。实践中,办案机关肯定是将犯罪嫌疑人约至指定地点,然后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摁手印,而约定至指定地点的方式往往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电话通知是书面传唤的前置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