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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是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
强制执行后法院一般情形先会先传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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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六章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刑事传唤不包括在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中。可见,刑事传唤不是刑事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法院强制传唤执行有 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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