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市属集体企业、社会集团、民营非企业、市属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规定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的员工、中央、省和其他驻莞企...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可享受的待遇包括: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具体的情形建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1、女职工生育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615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3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