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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可以接受患儿,医院有无责任需要看下病历,本医疗纠纷律师风险代理,胜诉收费,请提供病历评估以确定医院责任。...
1,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那么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赔偿医药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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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医院同意协商,那就协商解决了。协商不能的话,可提出人身损害侵权诉讼。可提出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具体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虽然说家属的意见会影响医院的治疗决策,但是医疗决策是医生独自做出的,除非家属签字作出知情选择,否则,医院还是应该承担责任的。被抚养费生活费中属于两婴儿和死者父母的部分给死者娘家,既然关系好,应该一切都好协商。
10-40万不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这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造成婴儿(患者)死亡。赔偿指数100%,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为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4月4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婴儿的医疗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文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据实际情况划分并进行赔偿,判断事故主要责任方,可在法院的协调下明确具体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具备的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 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
婴儿死亡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六十周岁以上的限定,故婴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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