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哪些情形不得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
1、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间,一般是不能够强拆的。但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则行政机关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给予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被征收方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3.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 4.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期间不能强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 3、社会公信度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程序,相对于行政强制拆迁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