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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
《民法典》中定金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可以协议撤销,也可以法定撤销。 法定可撤销合同分别有: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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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可以撤销赠与房产合同,撤销方式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可以任意撤销,但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法定撤销是指在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
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销。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撤销: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误解,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二、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所谓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欺诈是指当事人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的事实,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即将发生的损害或直接实施的损害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与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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