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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公司减资的方式及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几种 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具体的操作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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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发生时,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作出之日起0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发生时,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合并、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作出之日起0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的,应该在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收到了通知书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该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未收到通知书的,则在该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请求公司还债或提供担保。 风险提示:公司减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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