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1、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果超出时需要交税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获到的一次性赔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1157号)限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到的一次性赔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赔偿金、生活补贴费和其他补贴花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工人平均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获到经济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赔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事实上交纳的住房公积金、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能够在计征其一次性赔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补偿金超过当地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倍以内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1人已浏览
962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