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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者,你起诉变更,不过后者需要一些情形出现才可以;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跟我联系。...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建议到法院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焕廷法律服务团队张静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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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可以要回来,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上述问题可以选择适当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其中有两种情形,三种解决方式。具体如下:◆【第一种情形】【上诉期内】一种解决方式:如果判决下达,还在上诉期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重审,重新确定子女抚养权。◆【第二种情形】【已过上诉期】两种解决方式:如果上诉期已过,判决已经生效,可以争取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 (2)起诉变更。(1)双方协商:该方式是基于两人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基础之上。这需要两人协商一致,然后签订《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2)起诉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可以另行起诉,请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权。◆【《民诉法》对上诉期的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对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规定】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可以。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孩子的扶养权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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