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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人员受伤的处理原则为:抢救受伤人员,标明车祸的位置,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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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处理技巧,切记原则如下: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移动切记车辆保持原状,拨打,在警察来之前不用与对方讨论事故责任。 4、等待的时间内继续口头照顾伤者(但切记不要做任何抢救动作,伤情危重的只能同时拨打120急救)。 5、警察来了也不用和对方争辩责任,只做2件事,说明情况(无需阐述个人认为的事故责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来判定事故责任,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仔细阅读扣证单和保管扣车单。 7、听警察的安排送伤者入医院,但尽量不要垫付任何费用。 8、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车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险的。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不要用医疗保险卡(一般医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进去的,是不用医保卡的。) 9、如伤者方继续纠缠不清,你礼貌告知,随身未带现金及银行卡,并义正言辞的告知:“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我不会垫付任何费用。”此时如警察在边上捣糨糊,也可坚持原则。尽快脱身为原则。 10、通知保险公司记录下报案号(保险公司)。 11、次日主动电话关心一下伤者,如未出院则最好主动带些水果探望一下。(绝对有帮助的) 12、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13、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绝不接受次责变全责的所谓进保方案。切记!谈不拢回家商量一下还可以第二次再谈。有伤残,赔偿标的大的可聘请律师介入。 14、先拿到责任认定书,取车或取证,调解书不急的。 15、让伤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损修车,费用垫付。(要垫付也垫自己的)保存好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清单+发票。 17、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交通队协商调解。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内的,当场调解。 医药费=(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交通费=(交通费发票) 伤残赔偿金=(伤残鉴定报告) 误工费=(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敲单位图章的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营养费和后续治疗费等算好金额在调解书上列明。 18、上述资料齐全的换现金。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保险赔偿和调解是2回事,不要说什么保险赔我就赔。但自己要坚持的原则就是保险支付的我就赔,不支付的我绝不给,心中默念就行了,不要说出来哦)金额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礼貌的告知对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法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但在交通违法记分分值中有规定: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说明载客汽车与客运车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小型汽车应属于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不在交通法92条处罚范围内,因此车子超载处罚只能按照交通法90规定处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根据损伤的部位和情况把握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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