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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为三十年,届满后可以延长使用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
关于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期限,一般以农村承包形式使用,承包期限为三十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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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关于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期限,一般以农村承包形式使用,承包期限为三十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原的承包期为30- 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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