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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工伤自费部分费用怎么处理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
不能全部报销。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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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职工提供的数据,应当把公司多垫付的9800元退回单位。工伤保险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的,按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待遇,可以结合伤残等级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单位进行结算。《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不收费。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评残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只要是因为工伤的关系需要治疗,那么一样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报销治疗费用的。但是报销费用只能是工伤保险规定项目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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