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补领如何办理办理机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2.该登记在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
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或《》,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领如何办理办理机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2.该登记在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4.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所需材料1.簿;2.;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3.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4.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办理程序一、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二、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三、补发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办理时限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当场补发离婚证)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如果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基本不影响。经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丢失结婚证的一方也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结婚档案,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补办结婚证后,如果双方能就离婚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结婚证都丢了,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先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取得婚姻登记档案,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或《》,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证》或《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