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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在员工看病期间克扣其病假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在看病期间的工资待遇不能克扣,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医疗期、本人工龄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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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一)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等);(二)依法签订的中有明确约定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和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相应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标准;(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的工资等。“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而未付给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下列情况不属于“拖欠”:(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均属。克扣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仲裁委员会的,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据此你可以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公司暂扣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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