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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设立是一种投资行为

2025-02-04
以下内容是在公开市场、公司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以及股份非公开转让场合可能发生的股权投资动因: 1. 获取收益,包括股利和资本利得。 2. 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3. 参与经营决策,以分散风险、发现商业机会。 4. 调整资产结构、增加可流动资产,在投资购买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5. 投机,以获取买卖价格的差额,在投资于可交易股份的场合,这种动因时常存在。 需要指出的是,设立全资公司并不属于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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