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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噪音扰民的,公民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也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或者还可以直接报警处...
对于噪音扰民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一、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的,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 二、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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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噪音扰民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一、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的,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 二、如果是被诸如擅自使用高音器材等社会噪音扰民的,可以报警处理。 三、如果是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噪音,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的噪音扰民的,可以向城管投诉。
对于噪音扰民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 一、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的,可以向当地的环保部门投诉。 二、如果是被诸如擅自使用高音器材等社会噪音扰民的,可以报警处理。 三、如果是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噪音,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的噪音扰民的,可以向城管投诉。
一、噪音扰民怎么投诉 (一)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二)何为噪音扰民: 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的音量,即属噪音扰民。 (三)噪音扰民的相关法规、条文: 1、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对于居民小区内的噪音污染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条例》中还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 3、如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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