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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首先,确实是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一起生活。其次如果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女方也有抚养孩子的优先权: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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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父亲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父亲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所以,为了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父亲需要收集以下各种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二)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三)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四)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五)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父亲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在离婚的时候,不管是父亲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还是母亲想要获得,要是无法提供有利证据的,当然最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至于哪些情况下
父亲争夺监护权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1)证明女方抚养的不利条件:如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证明一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差,道德素质差;(2)男方具备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如工资收入、稳定性、住房等明显优于女方,需向法院提交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等。
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父亲生活的。不管是离婚以后带着孩子生活还是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离婚这件事情本身对孩子的影响都是特别大的。所以各位父母在争取抚养孩子的时候也要多多顾虑孩子的感受,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孩子跟着谁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好处,尽量避免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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