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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债权意外债权,如侵权债务不当得利债务、无因管理债务等。非合同债务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和具体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合同债权...
合同债权,是指基于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求给付的权利。非合同债权是指合同债权意外的债权,合同之债、之债、之债、无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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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是指基于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合同债务与物权不同,合同债权是基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权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出体现。 1、《》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第七十四条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第八十八条因下列原因消灭:(一)债权消灭的;(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合同债权,是指基于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债权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合同债务与物权不同,合同债权是基于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有效合同关系而存在。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
1、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更重要的是,合同债权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公开性,其他人难以知悉。 2、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更不许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达到自己的目的。 但合同债权与请求权并非同一概念,因为从请求权方面看,除合同债权的请求权以外,尚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侵权赔偿损失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人格权的请求权等;从合同债权本身观察,除请求权以外,尚有选择、处分、解除等权能。 2、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权利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内容,就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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