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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事故中受伤,身体受伤的情况下,相关赔偿项目也必须根据受伤等情况来确定。工人认为受伤严重,申请了劳动力等级的认定,但经过劳动力等级的...
工伤评不上级的赔偿问题:工伤评不上级也有相应的赔偿。工伤赔偿表中有很多项目: 1.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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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评不上级的赔偿问题:工伤评不上级也有相应的赔偿。工伤赔偿表中有很多项目: 1.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要求:住院期间。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3.交通费、食宿费:根据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5.停工留薪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6.护理费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造成身体伤害的,因伤于伤害不同,相关赔偿项目只能根据伤害情况确定。劳动者认为伤情严重,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但是,如果经过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经过上一级鉴定机构的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仍然无法评估伤残,那么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就不会有相关的伤残赔偿项目。同时,即使不构成残疾,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也应依法支付以下实际工伤待遇项目:1。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的治疗费用, 2、实际住院期间住院伙食补助费, 如因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住院期间的生活护理费, 5、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工资。当然,上诉项目的具体赔偿金额仍然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当地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等标准来确定。
评不上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仍应依据法律规定,支付实际产生的工伤待遇项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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