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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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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同意,从2013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450元调整为16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北京非全日制员工每小时工资不低于6元,法定节日期间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13元.3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北京市最低工资条例》于1994年12月1日实施。任何在北京工作的公民都可以享受每小时至少1、1元或每月至少210元的最低工资,这是法律的保证。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继续遵循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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