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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行为包括: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对此类违法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设定了两种涉及赌博的违法行为,一种是为赌博提供条件,另一种是赌博。其中,对于赌博,是这么描述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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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最流行的赌博,大都是“撞数”运气类,如单双、骰子、四门方宝,现代公赌的彩票也属于运气类赌博。这种听天由命式的赌博能够大众化原因很简单,它体现了一种“天意”公允和权威,与人类原始意识与宗教观念具有同性关系。其次,这类赌博在程序上简单易懂,不易作弊,适合各种社会人群。此外,还有是娱乐类赌博,运气结合心智较量,如麻将和扑克;围棋与象棋这类纯智力游戏则不宜赌博,因为赌博在于验证“天意”和“运气”,这是它永远充满魅力之处。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因此,主要证据是否充分,是人民法院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要件之一。笔者梳理了近年来发生的部分烟草专卖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很多行政处罚之所以被法院撤销,就是因为主要证据不足。但在实践中,许多执法人员对哪些是主要证据,怎样算主要证据不足比较模糊,在此抛砖引玉,旨在引起各位同仁探讨。 主要证据是指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起主要作用,对案件定性处罚有重要影响的证据。每一个案件主要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但起码对以下三方面的事实都能合法有效地证明,一是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的事实,二是违法情节轻重以及承担怎样法律责任的事实,三是其他有关被处理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实。如果收集的证据不能证实以上事实,就属于主要证据不足。 行政违法案件的认定认定往往有多个事实,每个事实中有关权利义务的基本事实均要有证据加以证实。如果有的基本事实有证据加以证实,有的没有证据或证据存在瑕疵,也应当认定为主要证据不足。如果行政处罚中有关定性和处罚的基本事实清楚,但一些不影响定性和处理结果的事实证据不足,则不能依此确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赌博行政处罚标准为:赌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参与赌博的个人赌博财产超过5000元,刑事处罚不足的,实行劳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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