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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的,双方当事人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所谓“离婚”的问题,...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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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譬如,某男独自经营着一家书店,但当时注册时用的是女友的名字。这个书店的产权从理论上讲应该属于女友,可女友从来没有参与过经营,也不懂得经营。书店这一财产的利益,主要是要经过经营来实现的。如果真把店给了女方,她不但不能从中直接获得利益,而且还潜藏着因经营不善而赔钱、负债的风险。所以,双方协商后,决定把书店分割给男方,仍由他继续经营。而作为补偿,男方同意把以自己名义购置的房产,过户到女方的名下,结果是双方满意。显然,合理的财产分割,与前面的清算和确权一样,在处理非婚姻状态下的财产纠纷时,也很重要
建议先考虑协商处理。离婚的话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一切全以协议结果为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了。财产原则上是对半分,会根据具体情况一定倾斜有家暴的情况的话是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孩子抚养权依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不抚养的以此支付抚养费。
同居财产在分割时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计算和估算所有财产。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估算共同财产的价值,得到双方的认可。2、确认所有财产的所有权,明确所有财产应属于谁。共同购买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约定,理论上应该以谁的名义登记财产权。定居的,财产权归谁(房地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不可分割家电、家具、宠物等),通过协商,决定一方完全获得该财产的另一方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现金、债权、所有权、期权、其他财产所有权、实物等)。如果不适用上述原则,双方协商解决。3、合理分割财产。由于产权反映的状态不是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分割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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