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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第二次土地延包时,向村里写出了不要土地的书面申请的话,村里有权发包给别人,如果没有写申请那就是村里的不对,可以乡村里要回你应得的土地...
非常感谢你对问法网、及对我的信赖和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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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嫁女,我在娘家的地一直是我在耕种;我的户口也没迁。后来婆家分地的时候我也分到了一块地;但因为发放土地证的时候我还没嫁过来,所以土地证上也没我的名字。我想问:该怎样确定我的土地承包权?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分额的,应予支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以明显看出,只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权分得属于自己的承包土地,并获得由此发生的征地补偿等款项。
一房多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几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几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多重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数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1、协商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3、司法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宅基地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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