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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之债是由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债务虽然是由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以及用于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就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应该包括以下部分的内容: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那还得到外地公安机关去调查,相当的麻烦。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债务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什么要求都是会答应的。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合同之债,只要确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该笔债务的形式并不局限于合同或者其他,只要是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都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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