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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先由原告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 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法院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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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起诉状的诉讼请求中,我们常常看到一项请求内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对这一项内容是否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存在二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请求,当事人在诉状中提出了这一诉讼请求,法院才会依法对诉讼费的承担作出裁决,若当事人在诉状中没有提出这一请求,法院根据民诉法的不告不理的基本原则,将不会对诉讼费的承担这一问题进行处理.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由此可见,交纳诉讼费是仅仅是一个预交,由谁负担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结果决定的,并非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所以,在诉状中将诉讼费的承担特意提出,确实是画蛇添足。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但具体看判决,有时候也会判决双方根据一定的比例承担。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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