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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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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无子女证明一般需要到女方住所地计生办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再婚无子女证明模板去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关于本单位(辖区)居民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兹证明本单位(辖区)同志(身份证号:),身边无子女(即没有在南宁市工作或生活的子女)。特此证明。单位(章)年月日
两者无关的:在当事人的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再婚后,年限达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入户要求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出: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现阶段,大部分地区已经取消婚育证明办理,若当地确实要求出具男方初婚女方再婚婚育证明情况下,就只能各自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的,需要提供双方各自户籍出具的婚姻证明。 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门充分协商,民政部制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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