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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能在夫妻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原领结婚证的地方)。 需要携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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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去民政局复印的。在夫妻处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2、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掉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掉是能够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个的有用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基地请求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以后,根据其自己的请求,把从前处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能够了。3、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处理就能够。可是如果您丢掉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请求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处理再婚手续。还要弥补一点的是,如果您丢掉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1、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写,一般当地民政局都可以代写。 2、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应当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不可以。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场并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照片到双方户籍地任意一方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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