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下行政复议机关是什么部门的回答,望采纳。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
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结果不服的,应该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如果当事人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八)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九)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十)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上述(六)至(十)项情形,如果申请人不清楚应向哪个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便民原则,申请人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1、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外做出行政处罚用的是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
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涉及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 2、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争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0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