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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产权,不论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
以一人名义登记的产一般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个人房地产不分割,共同房地产根据市场价值评价该房地产的价值,由法院拍卖、折价等方式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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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时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各种原因登记在别人的名下,例如:存款存在女方妹妹账号下的,财产借给朋友的......无论是双方都知道还是只有一方知道的情形下,只要财产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者存放在他人名下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的时,这部分财产要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故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要求强制执行配偶方名下的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时,配偶方不能要求先析产再执行。但强制执行不能损害配偶方的财产份额。《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虽然登记在您一人名下,但是要看购房的出资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使用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完全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额购房的,那么房子属于您个人所有。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您个人名下的,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一人一半,但是还是要考虑出资的方式,是全款购买还是按揭购买。贷款的还款情况等等综合进行判断。因为您的咨询描述非常简略,而实践中的财产分割又会考虑很多因素,所以我们也无法进行特别细致的判断,希望您谅解。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那么法官会在综合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1、婚前以一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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