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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活动。军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在战争期间,国家和武装部队根据需要,对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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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构成要件即在战争期间,国家和武装部队根据需要,对单位和公民个人的房屋、场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机械等实施紧急征用,是补充战时迅速组建扩建部队,提高部队的机动和运输等后勤保障能力,保证战争胜利的必要条件。在现代战争中,武装部队进行作战和实施扩编所需要的物资保障能力要求高,世界各国普遍采取征用措施,并对调用征购军用物资和设施的范围、对象、时机、权限、惩处等,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48条规定:“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国务院、中央军委1995年2月24日颁布的《国防交通条例》第51条规定:“扰乱、妨碍军事运输和国防交通保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地表现在:l.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战争时期就是战争时期。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行使;决定武力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行使。本法第451条规定,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接受作战任务或被敌人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2、要有拒绝.逃避征集或拒绝.逃避军训的行为。对备役人员的征召和军训是按照国家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兵役义务。它是提高军队应战能力、提高后备兵员军政素质、实施快速动员的重要保证。预备工作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履行这一义务,尤其是在战争中,不应以任何借口拒绝或逃避,否则可能构成成本罪。征集是指兵役机关依法向备役人员发出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告,准备转到现役的活动。军事训练是指军事理论教育和作战能力训练的活动。拒绝招聘.军训是指接到招聘.军训通知后,拒绝报到或拒绝参加军训。逃避征集.军事训练是指欺骗年龄.伤害身体.假装生病.外出隐藏.寻找替代等方法逃避征集.军事训练。根据法律规定,行为者实施战时拒绝,逃避招募和军事训练的行为,实施成本罪的两种行为,还是犯罪,不实行处罚。3、拒绝.逃避征集或军训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情节是否严重,否严重本罪和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征召.携带武器逃避军事训练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即知道战争争中,为了国家的招募和军事训练而故意拒绝或逃避。如果别人把招聘说成别的活动,欺骗行为者相信而事先逃跑,行为者的逃跑行为就不会成为犯罪。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务,犯罪的动机大多是贪婪的生命,害怕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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