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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买的是期房那么开具给你的应该是预收款凭据那个也是机打发票也是正式的如果你房子总价100万你首付30万那么你付完首付款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
不动产发票的开具分两种方式:收款人一次性收款的应在发票的“款项性质”中注明款项性质、不动产购房款总额和其他款项名称、金额等内容;收款人分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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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购房者在付完首付款之后,开发商都会给购房者开一个首付款收据,等购房者从银行办理完购房贷款之后,开发商就应该给购房者开一个全款发票。不论是贷款买房还是全款买房,开发商都需要给购房者开具购房发票。
万一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什么是作废条件?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发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该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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