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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未满):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规定(2015年5月1日前未审结案件)...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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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定是计算行政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行政诉讼起诉时效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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