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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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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首先:过继来的女儿与奶奶和现在的爷爷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一句话,过继来的女儿有赡养爷爷的法定义务 其次,奶奶去世了,38年婚姻期间,爷爷奶奶通过劳动产生了一些共同财产现在奶奶去世,对于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一半归爷爷所有,一半归奶奶所有现在爷爷在世,四个子女和爷爷共计5个人继承奶奶的那一部分结果,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爷爷一个人占60%,其他四个子女各占10%包括房子和存款都是按照这一比例分割 第三,二儿子和女儿提出不要财产,法律上这是可以的,毕竟要不要财产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但是,赡养爷爷却是他们法定的义务,他们不能以不要财产为理由不赡养爷爷因为赡养爷爷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他们没权利违法,必须遵守法律赡养爷爷,并且没有理由,不能有借口 第四,爷爷的想法也有问题,他和子女一样都是奶奶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奶奶生前有遗嘱说死后财产全部归爷爷所有但是,爷爷放弃子女的赡养义务却是可以的,因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同时也是老年人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义务不能放弃故此,爷爷要子女给8万元从而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不违法的换句话说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有一天爷爷老无所养,诉诸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可能会支持老人的诉求的因为,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法官有些时候可能会考虑人情,另外,免除的仅仅是赡养义务,而不是父子关系只要存在父子关系,法官就可以支持老人要求子女赡养的义务 第五,爷爷想去女儿家居住可以的,没一个子女都有提供老人居住条件的义务至于儿子需要不需要给女儿付工资,这取决于四个子女的协商如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支付另外,就是基于道德考虑,有人愿意支付也可以,有人因为经济困难少支付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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