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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认账你不要着急,钱很有可能要的回来,我现在问你几个问题,1.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了吗?2.请问老板拖欠你多少工资?3.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
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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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是以个人实际收入为缴费基数缴纳。你的说法不可信,或者你是个误会。只要是单位缴费就是五险,单位没有权利选择性单项缴费,社保也不接受。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 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是有一定的管理权的,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自己的职责从事一定的活动。如果您的工作内容本来就包括货物的搬运的,那么很难说老板压迫您干活。但是如果老板真的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您劳动的,那么您可以随时辞职。 第三,如果老板并没有上述强制劳动的行为,您想辞职又不能与老板协商一致的,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老板,三十天后就可以直接离开,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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