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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因为按照《刑法》规定,对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银行经三个月催收未还,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因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约客户来说...
你的问题不至于那么严重。这里不是可以多说的地方,简单的说就是 1、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你不会是主要犯罪人。而且你每月是向银行偿还现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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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卡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未按时足额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持卡人与银行之间构成合同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持卡人应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持卡人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交上一笔不菲的罚金。
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种,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参照《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持卡人在银行交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的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所以你的情况尚不构成犯罪。但建议您尽快还款。
在银行外面捡到一张信用卡,然后用它去取钱,这样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呢? 我国《刑法》对于这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刑法》第196条规定,达到一定的金额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就是冒用他人信用卡一种情形。这样的行为,符合《刑法》有关“冒用”的情形,既造成他人财产缺失,又侵犯了信用卡管理规定,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客观上产生了社会危害性。 所以,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且使用,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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