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国税函[2009]312号《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
因为现在注册资金已经不是实缴制,而是认缴制,也就是说100万注册资金你可以选择10到20年缴纳完,在这期间你如果无法缴纳的话,可以注销公司。 所以现在注册资本只是体现你企业对于自身的估量和管理能力,以及对风险的承当能力。 在谈判或者投标中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认缴资本制中的认缴期不限可以延长,除非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认缴期限,否则应当按期缴纳。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7人已浏览
687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