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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结婚证是证明婚姻状态的重要证件。然而,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各自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带户口本是为了你们办理结婚手续后,登记机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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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目仅有三种呈现形式:未婚、已婚和离异。无论您结婚的次数是第几次,这里都会显示为已婚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如此,户籍管理系统并不会主动更新这些信息,而是需要当事人自行进行申报。 无论您经历了多少次结婚与离婚,即便再进行多次这样的重复过程,户口簿上也只会显示“离婚”或者“离异”的字样,完全没有可能出现如“二婚”、“三婚”或者“二次离婚”、“三次离婚”等此类的记录。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再婚的时候,户口簿上婚姻状态一栏内,再婚户口本婚姻状况记载为已婚,而不是再婚。 婚姻登记的信息,主要以民政机关为准,在公安机关的户口簿里,只是作简单的记录,不会分的那么详细。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里,则有详细的记录。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根据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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