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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间十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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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结婚十四年,因对方的原因,无法在一起生活。对于我们的财产如何分割呢?婚后财产均分。房子是结婚时他父母出大部分钱,产权归我。房内的装修全部由我承担。我们有一出租牌照,当初买出租车时全部为借款,债务大部分由我偿还。请问出租车应平均分配吗?是婚后购买的均分。我是否可以要求按偿还的比例分配呢?也就是现在的财产大部分是由我所挣得的,他无权与我平均分配呢?婚后的财产不论谁挣来的,没有约定的,都均分。
夫妻双方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1、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可通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理后再恢复离婚诉讼。3、婚后一方伤害另一方人身,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离婚时受害方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求加害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赔偿费用可在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加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中予以抵偿。4、婚后一方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侵权损害等取得的医疗费、赔偿费,离婚时不宜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部分费用与特定的人身有密切联系,只能归身体残疾或受到损害的人单独占有。5、夫妻各自因荣誉得到的奖品、奖金视为个人特有的财产。这类奖金是因个人荣誉取得的,有着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6、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处理。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份额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离婚财产的分配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一定的资料准备,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法律上的维护,但是具体的要求需要自己按照实际的要求进合理的处置,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在当事人双方的有效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进而减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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