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①据以保全的条件和原因不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如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或申请人放弃请求权。②在诉前财产...
不能,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若是招商银行一卡通,可以致电一卡通客服核实详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①据以保全的条件和原因不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变化,如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或申请人放弃请求权。②在诉前财产保全中,申请人在法定起诉期间内不起诉。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尽快起诉。15日届满,申请人还不起诉的,表明利害关系人不想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分歧,从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出发,此时,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③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包括保证人担保、实物担保、现金担保或有价证券担保后,人民法院就有必要重新审视原财产保全裁定继续保持的必要性。如果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那么被申请人败诉,不能履行义务时,担保人就要对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金额的保证书,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以防止提供的担保不能兑现。另外,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证人为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提供保证的,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如果被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的财产。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公司经济纠纷不会冻结股东账户。股东只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负责,不承担公司经营的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如下: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仅限于其出资额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4、出资填补义务如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承担出资填补义务:公司成立时,股东不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如果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格,则应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其他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即股东大会除了按照各自的认缴金额出资外,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出资金额再次支付。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何记载事项,即《公司法》不列举其内容,但一旦记载,应当生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142人已浏览
451人已浏览
4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