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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机关有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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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涉外离婚的登记机关是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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