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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原告或者被告均有权利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银行存款。保全有两种方式: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1.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也要及时通知被冻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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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如果原告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法院就会冻结。如果原告申请查封对方的房屋、车辆等财产,法院就不会主动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检查、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查封房产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房产,冻结其他产权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应作出解除检查、拘留、冻结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执行人或事件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解除检查、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况。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检查,扣押,冻结的,必须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最新司法,冻结存款期限最长为1年,检查房地产期限最长为2年,检查房地产和其他财产期限最长为3年,到期后可以按原期限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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