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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如何是自然人,不存在破产概念。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在独资企业财产不足偿还所欠债务时,要用个人所有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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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企业一旦申请破产,按破产法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债权申报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分情况。 1、如是公司的对个人的债务,公司破产的话,只能在破产财产内进行清算,应当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及时申报债权; 2、如是公司法人个人对外的个人债务,那还是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公司和法人代表个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需要。在司法实践中,未经清算擅自终止偿还行为时,不受法律保护。公司破产欠的钱也是要还的,依据《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馀财产按债务优先偿还责任。破产财产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利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偿还:(1)破产人员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赔偿费用、不足者应加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n(2)破产人员不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员不足的税金(3)普通破产债权。综上所述,公司宣布破产借的钱需要偿还,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宣布破产后,应优先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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