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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市为例看一下相关规定。(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农村合作医疗与职工医疗保险区别不大,参与的人员的主体不同,具体如下:职工医疗保险是针对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员工的,它的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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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城市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同,没有统一的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以上海为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及附加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应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水平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保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合理梯度、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原则及时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在职职工一年内到定点零售药店就医或配药所发生的费用,除《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首先由其个人医疗账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计1500元,超出部分按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一)44岁以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50%。45岁以上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其中,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 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是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是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是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是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 一,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 二,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当然对于那些富裕的家庭而言,这是给他们提供了实在的优惠。所以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三,农村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当他们得了大病时,由于打工所在地路途遥远,甚至有些急性病时,他们去大型的医院就医,也无法享受到新型合作医疗的优惠。因为,新型合作医疗规定了,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需要在定点的市县,乡镇的医院去就医报销。所以从农村大规模的农民工外出打工的角度来看,也出现了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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