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
1、离婚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上明确有房子归你的条款,那么就不用再做什么,法院的文书是确定房子产权归你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是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处理,否则一方起诉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一方在协议里明确放弃,类似于把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另一方。同时,离婚协议上约定的房产等共同财产的分割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字,民政部门备案,是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如果涉及过户的问题,可以据此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同时也可以作为执行依据。但离婚一年内,一方反悔的,还可以协商或诉讼主张重新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否受支持要看法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7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