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福州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开具购房发票(如果面积有多、少都在这个时候办理好增补房款的手续)、开具产权证申请表等(办理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预售房发票、身份证等); 2、复印好产权证申请表、身份证等及购房全额发票,到福屿路产权交易核心二楼福州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部,办理维修资金缴纳手续,办理缴款单; 3、凭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缴款单到建设银行网点缴款(出产权交易核心大楼门口的建行); 4、到福屿路产权交易核心三楼(在美景良晨后面的一栋大楼里),办理产权证收件手续,需要准备贷款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购房合同业主是一人以上,需提供全部人员的),购房发票;特别提醒:这个手续排队的人比较多,如果你们在9点左右才开始办2-5点的手续,可以先拿排队号,再去办2、3的手续,回来差不多;如果早于9点,估计来不及; 5、办好手续好后,12个工作日后凭产权证收件收据及身份证(须本人)到福屿路市产权交易核心三楼31-34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契税及其他相关费用),缴完款后(在二楼交通银行交),回三楼35-41号窗口开具发票并至35号窗口领取房产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 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
以住房贷款为例,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